四川恒宇环境节能检测有限公司
诚信和公证性声明
一、诚信和公证性声明1 本实验室任何人员不得干预检测工作的公正性。 2 本实验室检测人员对任何影响实验室技术判断的不正当行为包括商业、财务上的和其他如行政上的不良压力或利诱有权进行抵制。 3 本实验室秉公检测,检测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有效国家技术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委托性检测或具有试验性质的测试项目使用非标准方法或采用委托方提供的方法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的公正、科学、准确、可靠。 4 本实验室对所有客户均持平等、科学、公正、诚信态度,提供相同质量的服务。 5 本实验室对所有资料、样品及检测结果与结论以及客户的隐私信息资料等有严格保密的义务,任何人未经同意和批准,绝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自己也不得复制相关资料。 6 未经客户同意,本实验室工作人员绝不对客户提供的方法、材料及有损客户秘密的信息,关键数据或事件等对外提供或发布,不使用有损客户利益的方法、数据或图表等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文章,严格执行《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的措施程序》。 7 本实验室负责检测工作的员工不得介入被测样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和制造等工作。 8 本实验室保证检测质量和服务质量。 9 本实验室维护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并承担法律责任。 10 本实验室接受客户和有关方面的监督,对违反公正性措施,造成损害客户和单位利益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分。 二、诚信和公证性措施 为保证检测活动的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本检测公司遵守以下规定: 1 不得与检测活动、数据和结果存在关联的利益关系; 2 不得参与任何对检测结果和数据的判断产生不良影响的商业或技术活动,保证工作的独立性和数据、结果的准确性; 3 不得参与和检测样品或有竞争利益关系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维护的活动。 三、维护客户权利和保密的承诺 本实验室承诺严格保守客户的技术资料、数据及商业秘密,不利用客户的技术资料从事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四、员工守则 1 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以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为依据进行检测活动; 2 牢记检测公司的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 3 坚持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客户服务; 4 刻苦钻研业务,求实进取,不断学习以提高自身素质,与检测公司的发展同步;作风正派,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收礼受贿,不参加所从事检测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5 热爱集体、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责任编辑:admin) |